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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流程

发布时间:2023-03-10 14:40:10 浏览次数:

 出站条件 

撰写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且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批表》申请出站:

1. 主持部省级及以上单个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超过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N2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指数35以上。

3. 主持部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N3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指数25以上。(期刊分级及指数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出站考核 

经合作导师同意,博士后公开作出站报告,考核小组对其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等进行考核评价。通过出站考核的,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填报出站申请,校博管办初审并报省博管办审核备案后,系统生成自行打印《博士后证书》。

     站 

流动站考核通过后,博士后本人须向校博管办上报如下材料:

1. 博士后研究报告三份(需导师签字审核,格式参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相关要求)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批表一份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需流动站负责人签字)

4.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份(中国博士后网站填报后自行下载,需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