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黎 审稿:饶远林 来源:人事处
为规范合同制助理岗位聘用管理,科学合理评价合同制助理人员在各类岗位的聘期综合表现,增强履职责任意识,提高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学校精心部署,启动了合同制助理聘期期满考核评审,圆满完成了159名合同制助理的聘期考核。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强、副校长刘登才、副校长丁林、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一线教师(党代表)、工会教代会代表担任各考核组评委。
坚持政策导向,严格考核标准
明确考核标准,强化制度引导。今年新修订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此次《关于合同制助理聘期考核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各类岗位的岗位要求、履职标准、考核内容、考核要求等;尊重岗位差异,实施分类评价。学校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实行分类精准评价,对教学助理、实验助理和科研助理人员实施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审核聘用人员业绩、课题负责人经费等情况。对管理助理、政工助理和技术助理,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岗位适配度、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师德标准,营造良好风气。考核中强调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坚持“既看能力,也看态度”“既重过程,也重结果”“既关注关键时刻的突出表现,也注重长期一贯的累积贡献”,通过正确的导向、科学的标准,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整个队伍建设。
加强院校联动,规范考核流程
完善考核设计,严控各环。本次聘期考核,从“岗位职责、考核指标、结果运用”三个环节实行全链条系统化设计,做到前后衔接、上下贯通、务实高效。在学院严格考核提出是否续聘明确建议的基础上,增加学校考核环节,形成院校两级考核联动;规范考核流程,严把各关。首先由本人根据意愿提出续聘申请,其次由所在中层单位组织考评组进行考核,最后由学校组建3个考评组对中层单位推荐续聘的六类人员进行分类评审。学校评审中,评委通过听取考核人员的PPT业绩汇报、提问了解、审阅相关材料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后确定。
运用考核结果,加强反馈引导
聘期考核工作是加强高校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正确、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的有效途径。聘期考核的结果将与聘用人员的选拔任用、等级晋升、激励约束、续聘解聘等有机结合。参照年度考核不超过20%的比例评定为优秀或合格等次的,继续聘用三年,其中优秀将作为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的申报资格条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再续聘一年,期满后须再进行考核,如考核未达到合格等次则解除劳动合同。本次考核共推荐优秀等次30人、合格等次124人(含考核合格转为课题组自聘3人)、基本合格等次1人、暂缓考核2人,不再续聘2人。后续学校还会督促各单位根据文件及通知要求,对聘期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完善用人单位对合同制人员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根据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严格考核,通过考核释放明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促进认真履职履责,激励担当作为,真正让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今后,学校将充分发挥好各类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改进教师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激发工作热情和争先创优意识,全力锻造一支与“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匹配的各类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