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退字〔2025〕7号
关于吴晓斌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人社部发〔2024〕94号、川人社函〔2025〕32号及川农大校人发〔202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以下同志于2025年9月退休,自2025年10月起计发退休待遇:
单位 姓名(档案出生年月、岗位等级、薪级)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吴晓斌(1965.07、五级专业技术岗位、47薪级)
张 敏(1962.09、二级专业技术岗位、51薪级)
后勤管理处 苏德琼(1970.07、八级专业技术岗位、33薪级)
周 进(1970.07、七级职员、33薪级)
机电学院 陈松柏(1965.07、五级专业技术岗位、47薪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