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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7:42:2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22]28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现状和实际情况,本次各级岗位竞聘职数分别为:教授三级岗20个,副教授一级岗24个,副教授二级岗34个,讲师一级岗20个,讲师二级岗70个。认定和特聘岗位不限定岗位职数,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直接核定。

二、聘任人员范围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聘任程序

(一)高级岗位

1.岗位申报: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22]28号)教授三级、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岗评聘条件的教师,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1),于6月2日上午12:00前交所在中层单位。单位对其基本资格条件,特别是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于6月2日下午4:30前报人事处。认定和特聘岗位无须教师个人申报,由人事处据实梳理汇总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人事处对申报竞聘教授三级、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公示:申报竞聘教授三级、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近三年平均业绩分从高到低排序,进入竞聘岗位评聘限额120%以内人员,以及符合认定岗位、特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4.业绩填报:进入竞聘岗位评聘限额120%以内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近3年工作业绩一览表》,准备业绩陈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评审公示:学校召开会议评聘各岗位拟聘人选,校园网公示后发文聘任。

(二)中级及以下岗位

由人事处对照条件梳理汇总资格符合人员情况,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校园网公示后发文聘任。

四、特别说明

(一)教授三级岗、副教授一级岗和副教授二级岗任期三年满需重新申请评聘,具体人员名单另行发至各单位。

(二)《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和《专业建设支持计划》层次均按2022年入选情况

(三)业绩分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四)已聘为五、六级职员(含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不再参与评聘讲师一级岗、讲师二级岗和特聘副教授三级岗认定。

(五)岗位聘任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及时传达布置,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按要求准确、及时填报有关材料。

(六)联系人及方式:

政策咨询:李  琳(028-86293052)、杨晓梅(028-86293069)

材料提交: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文娜)、成都校区1教321室(李琳)、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廖杰)。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doc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汇总表》.xlsx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pdf

 

人事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