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引进人才:
为全面掌握引进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发挥引进人才重要作用,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2〕5号),以及引进人才与单位、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等规定,现就2023年上半年引进人才期满(中期)工作进展评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自2018年1月以来入职,截止2023年3月,协议期满或中期满的引进人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议程序
(一)个人总结:引进人才填写并提交《引进人才工作进展简表》(附件2)。
(二)单位评价:引进人才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明确评议意见,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评议:学校组织评议组,在单位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审阅个人总结材料等形式,对引进人才履职尽责情况提出评议建议。
(四)结果确定:学校党委常委会在人才评议结果建议的基础上审定评议结果,并将结果向单位及引进人才本人反馈。
三、学校评议安排
时 间:5月11日(本周星期四)下午2:30~
地 点:成都校区第一教学楼309会议室
要 求:期满评议人员PPT汇报8分钟、期中评议人员PPT汇报5分钟,重点对标预期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及其他突出业绩、贡献及效益,并阐述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此次评议工作的通知、组织和单位评议工作,并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引进人才工作进展简表》交至人事处(纸质版或扫描电子版)。
(二)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2018年以来新入职的引进人才观摩学习(具体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单独通知)。
(三)联系人:尚永胜 028-86293069,13398197816。
附件:工作进展汇报人员名单.xlsx
2023年5月9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