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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11:27:18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合同制助理特聘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2.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考核合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 获博士学位;

2. 获硕士学位后担任2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来校工作满5年。

(三)相应系列的认定

1.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认定为助教或讲师;

2.技术助理,认定为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其中校医院的技术助理,根据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进行相应的认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1)。

(二)所在单位考核推荐

单位学科评审组审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等方面,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同时,汇总申报人员情况,填写《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人事处资格复审

人事处对拟认定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复审合格人员聘任时间,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聘任。

三、其他事宜

(一)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按本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原则进行认定,请各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来校工作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

(三)所有人员的申请表及各单位汇总表,请于423日下午下班前报给相应校区联系人,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562824200@qq.com。

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晏嫣(0835-2882325);

成都校区:1教321室,张荣萍(028-86293190);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罗俊(028-87123392)。

件:

1.  附件1: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docx

2.  附件2: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