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67号)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特推荐吴卫教授参评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先进个人。现将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
全校师生员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0835-2882561、028-86293258)或人事处(0835-2882325、028-86293069)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公示无异议者,将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docx
人事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