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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14:35:07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 17号),经学校研究,合同制助理一至三级岗位等级晋升暂不开展,现将助理岗位四至六级及工勤岗位等级晋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17号)文件执行,现岗位等级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91231日。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总结任现岗位期间的工作并填写“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于20191230日之前交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推荐: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申报者现岗位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严格把关,形成明确的是否同意推荐晋升的意见,填写“合同制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013日之前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和统计表报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0835-2882226,成都校区1321室、028-86293061,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028-87123392)。

3. 资格复审:人事处对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4. 学校审批和公示:学校审批拟晋升岗位人员名单,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按新岗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从20202月起按晋升后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0835-2882226028-86293061)。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1223

 

 

 

附件:

 附件1:合同制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doc

 附件2:合同制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