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四川省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208号)的精神,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拟推荐程安春团队为四川省创新争先奖科技工作者团队,周小秋同志为四川省创新争先奖科技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全校师生员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0835-2882225、028-86293258)或人事处(0835-2882235、028-86293069)电话、书面反映。
人事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