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人选的通知》(川教函〔2018〕119号)的精神,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熟悉或从事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专家、管理干部。
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2)、所在中层单位填写“工作部门意见。
(二)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应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专业大类最多可推荐2人。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1139251750qq.com。
四、联系人及方式
张荣萍:0835-2882235,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
刘 丽:028-86293069,成都校区一教324室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人选的通知.doc
附件2: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3: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