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250号)的要求,现就我校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在川两院院士;
(二)1990年至1994年入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终身享受人员) ;
(三) 1984年至1998年入选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第10批(2013年入选)、第11批(2015年入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二、核查内容
(一)人事处已根据通知要求初步筛查人员(名单单独返至相关单位),请各单位通知本人核查《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附件)中所有信息并签字确认,如有人员遗漏请一并填报。
(二)各单位于4月13日前将经本人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的《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纸质版交人事处。
三、联系人及方式
刘 丽:028-86293069,成都校区一教324室
张荣萍:0835-2882235,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
附件1: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