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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初选及面试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6 00:00:0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安排,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顺利进行,特对初选及面试工作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人事处、纪委、工会、教代会负责人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 长:朱 庆
副组长:何临春
成 员:刘应高、孟治全、吴晓斌、徐刚毅及各用人单位负责人
二、分校区进行初选及面试考核工作
(一)都江堰校区与成都(温江)科学研究院
由于地域原因,本次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初选及面试工作合并进行,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校区(研究院)考评小组自行组织初选和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人员参加并督导初选及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最高者(且同意票数超过评委实到人数2/3及以上)为考核面试通过人员。面试结果应于5月28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作为拟聘人员。表决票及统计表按统一模板(见附件1)制票,原件留单位存底备案。
(二)雅安校本部
1、初选:用人单位组织考评小组负责初选工作。考评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单位领导、工会教代会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须为单数)。考评应全面地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同意票数从高到低排序,位于前两位者推荐为学校面试考核候选人员。单位应于5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组织考评情况(含考评时间、地点、考评方式、参与人员等)、初选结果及候选人员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表决票及统计表按统一模板(见附件2)制票,原件留单位存底备案。
2、面试:人事处牵头,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分成2个面试考核组负责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5月27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逸夫楼第二会议室和第二报告厅
(3)面试程序:
A、面试人员自我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
B、评委提问及面试人员回答问题时间2分钟左右。
C、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最高者(且同意票数超过评委实到人数2/3及以上)为考核面试通过人员,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作为拟聘人员,经公示后聘用。
 
附件:1. 校区(研究院)表决票及统计表模板
2. 中层单位表决票及统计表模板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