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0年度教职工奖励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按照《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09〕1号),我校2010年度奖励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各种奖励获奖时间范围是: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一、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
1、所有申报科级奖励的教师必须先在科技处网上登录科技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kjc.sicau.edu.cn),填报自己获奖的科技成果。已入双支计划层次、团队和后补助资助人员,在该系统中已存在,无须再注册,其余老师需注册。
2、在科技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各位老师已填报了2009年1月1日——2010年2月28日期间的有关科技奖励材料,包括科技论文、学术专著、获奖科技成果、国家级科研项目,新品种及专利,成果申报等内容,请各位老师仔细检查系统中已填写的内容,查漏补缺,凡是增加了新内容者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请各位老师在系统中认真填写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类科技成果,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请获奖科技成果的主持人、SCI论文重要核心期刊等论文的通讯作者、学术专著的第一作者、新品种及授权专利的第一完成人填写该成果的所有完成人信息(只限本校老师),以免在核算科研业绩计分工作中漏掉有关完成人的分数。
4、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规定》的补充意见(川农大校人发[2009]19)第五条的规定,教职工在校外攻读学位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学术论文,可按《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请各位老师提供证明材料并在申报论文复印件材料上注明。
5、已获得研究生处2009~2010年高水平论文奖励的学术论文,学校不予再奖励
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核。
二、其它奖励的申报
1、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主编出版教材、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实验中心、教学团队)、指导学生获奖等申报材料,请各中层单位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
2学科专业建设奖励不需要个人申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提供相应数据给人事处。
3、各类荣誉称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等报人事处审核。
三、各类奖励申报材料的提交、汇总和审批
1、材料提交时间:请各中层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之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层单位盖章)报送相关审核部门。2010年7月10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类成果申报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层单位盖章),请于2010年8月25日前报送相关审核部门。
2、请各部门将审核结果于2010年8月27日前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人事处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