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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各类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定级及其他人员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09年各类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定职及其他人员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关于“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再需要进行评审”的规定,请对你单位2009年毕业来校工作一年试用期满的在编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装订在《呈报表》后面)报人事处,以便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他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编人员,经本人申请,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份,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装订在《申报表》后面),由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综合其任职期间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三、以上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请各中层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四川农业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及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为了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请各单位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2:评审表.doc
附件3: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