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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在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规范中,没有规定对担任较长时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未达到正常认定中级职务条件者,可根据实际工作业绩情况适当放宽的相应配套政策。结合青年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实绩情况,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工作业绩突出者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中层单位认真清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到本人,并按《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于1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2882235

附:《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rsc.sicau.edu.cn/?p=36&a=view&r=595

 人事处

    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