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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2014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中级转系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311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的需要及本人具备的任职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以下简称《简表》)、转系列人员填写《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应全面、真实地向所在单位提交与申报职务相关的各种材料及表格(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所有申报材料请按要求填写、复印、装订,《简表》的填写详见样表。

(二)《简表》、《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必须有佐证材料(个人基本情况除外),否则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论文、著作、教材及其他成果仅限申报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收录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实行申报材料真实性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材料审核者和单位分管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对有虚假内容的材料实行一票否决。材料审核者必须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核对,对提交的复印件要认真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考核、审查、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1)报送申报材料。对不合要求、不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

(一)《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审查表》1份。

(三)《单位评审组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结果统计表》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免试外语、计算机者需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1份。

(五)申报教学、科研系列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六)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主持或主研的教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原件各1份。教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教务处、科研处在相应的申报书、计划任务书、结题或验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封面和课题成员分工情况处加盖公章。

(七)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收费标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收评审费200元,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凭缴费通知到财务处一并交纳,并将收据返回人事处。

六、附件下载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