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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教师校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师校内培训办法(试行)》(校教法[2015]4号)文件规定,拟开展首批教师校内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培人员

承担教学任务的50岁以下一线本科授课教师,重点为近两年内新进教师和本年度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

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基本功、课堂教法、实践教学)等。

(二)培训形式

1. 校内外专家、学者、优秀教师专题讲座和辅导。

2. 参培教师说课演练,主题研讨交流。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624-28日五天(40学时)。

(二)成都校区(具体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雅安、都江堰校区参加培训的教师由校区统一安排车辆前往成都校区。

(二)培训期间,雅安、都江堰校区参加培训的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

(三)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四)请相关单位确定1名联络人,并于514前将参培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

 

咨询电话: 2882929(教务处)、2882235(人事处)

 

附件:教师校内培训参培人员登记表

                              

                             教务处   人事处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