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2] 25号)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2016年合同制助理一至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暂不开展,现将四至六级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2] 25号)文件执行,任现岗位等级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总结任现岗位期间的工作并填写“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于2015年12月28日之前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申报者现岗位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严格把关,形成明确的是否同意推荐晋升的意见,填写“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6年1月5日之前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和统计表报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0835-2882226,成都校区1教321室、028-86293061)。
3.资格复审:人事处对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批和公示:学校审批拟晋升人员名单,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按新岗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人事科(0835-2882226、028-86293061)。
特此通知
附件:1.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
2.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