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基础数据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 1039号)规定,为了确保登记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求本人对参保信息进行签字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在岗教职工、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教职工,签字确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本信息表》;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职)的教职工,签字确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本信息表》。
2. 请各单位及时将信息表发放至每一位教职工,要求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于12月11日(下周五)下午下班前逐一收回交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成都校区1教321室)。
3. 在上述时间内在外地的教职工,请单位安排专人通过图片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要求本人尽快签字确认。
4. 前段时间教职工已经对自己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核实,少数教职工对部分内容作了修改。人事处再次查阅了教职工档案进行了核实或修正,并形成了此表中的基本信息,原则上不再作更改。
5. 此表中所涉及的所有工资等基础数据,均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原则上不作更改。
6.如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劳资社保科(联系电话:0835-2882325、028-86293052,联系人:杨晓梅、李琳)。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