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基础数据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 1039号)规定,须对学校编制内所有在职和退休(职)教职工的部分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及时将信息表发放至每一位教职工,核实已有信息(如有误请直接在信息表上改写)和填写空白信息,并于11月23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逐一收回交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成都校区1教321室、都江堰校区党政办)。
2. 确属不能在上述时间内亲自当面核实和填写信息的教职工,请单位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代为核实和填写。
3. 因信息采集涉及人员多,要求高,时间紧,烦请各单位密切配合,安排专人将教职工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状况、户口性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字段按提供的模板(已通过OA发送至各单位)录入电子版,于11月23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发至邮箱498847697@qq.com。
4. 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等变动人员作为在职人员采集,2014年10月以后去世的退休人员仍需采集。
5.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劳资社保科(联系电话:0835-2882325、028-86293052,联系人:杨晓梅、李琳)。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