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教职工报考2016年在职研究生和申请做博士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来校工作2年以上的教学、科研岗位在编教职工,未晋升中级职称者可申请报考硕士研究生,未晋升高级职称者可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取得学位后工作满2年,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岗位教职工不同意报考。不允许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2. 报考的学科专业需与自己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我校有相应学位授权点的,应报考本校;我校没有相应学位授权点的,可报考①省内部属高校相关学科授权点;②该学科全国排名前十位的授权点;③国家或部委重点实验室;④国外知名大学或学科。
3.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现状及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每年推荐1名教师申请报考研究生。学校根据学科发展等综合情况审批具体的报考人员名单,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报考者,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
4.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发展需要,有意申请进站博士后的教师请书面申请(申请理由、进站单位、学科及研究内容)一并报学校审批。
请各单位将《四川农业大学教师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进站博士后申请于9月30日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教师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