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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其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311)和《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川职改199269)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材料规范要求

1.申报人员应全面、真实地向所在单位提交与申报职务相关的各种材料及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复印、装订。

2.申报人员通过职称服务系统(http://113.54.15.64:8080/zcsb/)网上(参照“查看输入样例”)填报相关信息,生成《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所有填写的内容必须有佐证材料(个人基本情况除外)。

3.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他成果限于申报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送审代表作应是任现职以来在符合学校认定的资格条件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收录论文、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教材等(均应是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不含清样)。

由于近年来假冒期刊、非法期刊较多,请各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期刊原件的同时,一并提交论文网上查询方式(如网址、数据库收录证明等,可在学校图书馆网络或者其它权威网络上查询)。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考核、审查和推荐,确定专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在对申报人员复印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后,需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审核人姓名、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材料审核者和单位分管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核和领导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评审材料具体要求

(一)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2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审查表》1份。

3.《单位评审组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结果统计表》1份。

4.申报人员自本科起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含确认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因年龄免试外语、计算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国免试外语者需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具证明。

5.申报教学、科研系列的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主持或主研的教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原件各1份。教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教务处、科技处在相应的申报书、计划任务书、结题或验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封面和课题成员分工情况处加盖公章;被SCIEIISTPAHCISSCICSSCICSCD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

7.送审代表作复印件2套(每套含代表作2篇、论文收录证明,用大号信封分装,铅笔在信封面上书写本人姓名及单位;论文内个人信息由人事处统一做遮盖处理)。送审代表作必须复印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提供原件。

送审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未正式出刊的论文不能作为送审代表作;去年送审论文通过但评审结果未通过人员,论文必须重新送审。

8.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9.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情况说明和两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同行知名专家推荐意见(其中一名必须是校外专家),同行专家意见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注:知名专家主要为院士、长江学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

(二)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其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2份。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审查表》1份 。

3.《单位评审组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结果统计表》1份 。

4.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免试外语、计算机需提交相应免试材料1份。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主持或主研的教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原件各1份。教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教务处、科技处在相应的申报书、计划任务书、结题或验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封面和课题成员分工情况处加盖公章;被SCIEIISTPAHCISSCICSSCICSCD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三)评审材料提交

1.破格申报人员的情况说明、专家推荐意见务必于820日前报人事处。

2.送审代表作(2套)、简表(1份)、审核表、统计表务必于831日上午下班前报人事处。

3.申报人员的其余业绩证明材料请于831日上午下班前按校区提交:雅安校区:综合楼417,成都校区:1312,都江堰校区:党政办。

五、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收费标准及相关院校论文鉴定收费情况,申报高级职务收评审费240元、论文鉴定费1000元,申报图书资料等其它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收评审费200元。评审费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并在上报材料时凭缴费通知到财务处交纳、收据返回人事处。

六、其他

1.联系人:冯未俊  08352882235  13882436818

        徐黎黎  02886290111  13668258017

2.日程及相关表格下载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