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8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的空缺岗位申报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空缺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现状和实际情况,本次各级岗位聘任空缺数分别为:三级38个,五级18个,六级32个,八级25个,九级156个。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按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条件对岗申报。具体申报条件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 8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业绩填报:请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业绩申报注意事项》(附件1)填报2015.08.01~2016.06.30期间的业绩。
时间:6月9日—6月30日
2. 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操作流程图》(附件2)在人事信息系统“岗位聘任”模块申报,并打印《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于7月5日前交所在中层单位。
时间:7月1日—7月5日
3. 单位审核推荐: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岗位资格、业绩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评议,并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于7月6日前将申请表报人事处。
4. 资格复审和公示: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平均业绩计分从高到低分别排序,将各级岗位评聘限额120%以内人员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5.填写主要业绩情况表:各级岗位评聘限额120%以内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业绩一览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 学校评审:学校召开评审会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结果报校务会审批、校园网通报后聘任。
四、有关说明
1. 教授三级岗位人员任期三年满后需重新申请评审,请聘期满三级岗位人员注意按要求进行申报,具体人员名单已分发到相关单位。
2. 符合校级特聘三级岗认定条件且符合三级岗直聘条件者按直聘条件进行申报,其余岗位校级特聘认定条件无需个人申报,由人事处清理人员名单提交评审会审定。
3. 本次岗位聘任所涉及的业绩得分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4. 教职工可在人事信息系统查实本人校聘岗位情况业绩得分情况。
5. 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和指导学位论文奖将在6月底前公布结果。
6. 岗位聘任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及时传达布置,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按要求准确、及时填写并报送有关材料。
7. 联系人及方式:
杨晓梅:0835-2882325,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
李 琳:028-86293052,成都校区1教32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业绩填报注意事项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操作流程图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4.教师工作业绩评分标准
人事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