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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我省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 间

 

负责单位

10.8-10.13

1.网上注册填报,准备相关材料;

2.中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体检(见附件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各中层单位

10.14-10.17

报送材料

各中层单位

10.17-10.19

资格审查

人事处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填写,双面打印后本人签字);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附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8.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9.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其他表中照片请自行粘贴);

10. 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一份(申请者本人到人事处签订)。

11. 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 (附件3,报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由中层单位审查人审核签字并盖章;

2. 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好后不签字,不盖章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认定学科务必选至二级学科

四、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张荣萍(0835-2882235);

成都校区:1321室,刘丽(028-86293061)。

附件:

1.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 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

4.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5.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无学生)

6.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有学生)

                                         

 人 事 处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