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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4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在岗教职工中公开选聘18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单位机构名称职数备注
教务处教务一科1副职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1副职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推广科1副职
保卫处办公室1副职
保卫一科21正职1副职
或2副职
人文学院党委办公室1正或副职
法学院行政办公室1正或副职
党委办公室1正或副职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办公室1正或副职
体育学院行政办公室1正或副职
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园管理二科1副职
动力及修缮一科1副职
动力及修缮二科1副职
宿舍管理二科1副职
生活服务一科1副职
生活服务二科1副职
都江堰校区后勤服务公司生活服务中心1副职

二、申报范围

(一)仅限在空缺岗位所在校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范围内进行申报;

(二)现任科级领导干部不再申报其他岗位的同级职位。

三、选聘条件

(一)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文件(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编制内工勤人员和合同制聘用人员,可申报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都江堰校区后勤服务公司的科级副职岗位,特聘期为三年。

1. 编制内工勤人员申报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930日以后出生)。

2. 合同制聘用人员申报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来校工作5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来校工作2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930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61031日。

四、选聘程序

()个人申报

申报者本人真实、准确、详细填写《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所在中层单位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事处。

具体岗位报名情况将在人事处网页实时公布,各申报人员可根据情况在报名截止前进行调整。

报名时间:20161027日—103118:00

报名地点: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并公布审查结果。

()答辩与推荐

学校成立考评组,组织竞职答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1名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对推荐确定的考察人选,授权其现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学校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人事处提出拟聘人选报校务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

         2.《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


                                  2016年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