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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31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在岗教职工(含201771日~201791日期间拟报到人员)中公开选聘41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职位  

校区

单 位

机构名称

空缺
职数

空缺职级

雅安
(19
)

校团委

办公一室

2

11副或2

招生就业处

招生办公室

1

正或副

科技管理处

成果管理科

1

正或副

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处

办公室(主要工作地点在崇州基地

1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管理办公室

1

理学院

团委

1

生命科学学院

团委

1

机电学院

团委

1

食品学院

团委

1

信息工程学院

团委

1

水利水电学院

团委

1

行政办公室

1

正或副

人文学院

团委

1

法学院

党委办公室

1

正或副

团委

1

正或副

体育学院

团委

1

艺术与传媒学院

党委办公室

1

正或副

团委

1

正或副

成都
(16
)

校团委

办公二室

1

学生处

学生二科

1

正或副

财务处

财务二科

1

农学院

团委

1

正或副

动物科技学院

团委

1

行政办公室

1

正或

动物医学院

团委

1

林学院

团委

1

正或副

园艺学院

团委

1

资源学院

党委办公室

1

正或副

团委

1

正或副

环境学院

团委

1

正或副

经济学院

党委办公室

1

正或副

团委

1

正或副

管理学院

团委

1

风景园林学院

团委

1

正或副

都江堰
(6
)

都江堰校区

学工部(团委)

1

正或副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党委办公室

1

正或副

团委

1

正或副

土木工程学院

团委

1

旅游学院

团委

1

正或副

商学院

团委

1

  

41

二、申报范围

(一)仅限在选聘职位所在校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范围内进行申报;

(二)现任科级领导干部不再申报其他岗位的同级职位。

三、选聘条件

(一)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文件(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财务处职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申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和团委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

(四)申报团委职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6岁,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在[2016]30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减少1年。

(五)合同制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可申报特聘副科级职位(特聘期为三年),其中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按以下条件执行: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工作2年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其中申报团委职位工作年限减少1年。

(六)以上涉及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2017731日。

四、选聘程序

()个人申报

申报者本人真实、准确、详细填写《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所在中层单位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事处。

报名时间:2017531日~61218:00,具体职位报名情况将在人事处网页实时公布。

岗位调整:2017613日~61518:00,已申报人员可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调整自己的申报岗位。

报名地点: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联系电话:0835-2882325028-86293052

()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并公布审查结果。

()答辩与推荐

学校成立考评组,组织竞职答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每个职位产生不超过1名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

对推荐确定的考察人选,授权其现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学校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人事处提出拟聘人选报校务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

     2.《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

 

                                                   人事处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