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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我省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 间

  

负责单位

 911-

924

1.网上注册填报(网报时间911日开始,

每天8:0018:00开放),准备相关材料;

2.中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体检(附件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中层单位

 925-

930

报送材料

中层单位

109-

1013

资格审查

人事处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填写,双面打印后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一年内的体检报告有效,报告中每个项目均需检查,特殊情况不能做某项检查时须医生在相应栏目签字】;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附件2);

8.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附件3)。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9.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其他表中照片请自行粘贴);

10. 在编人员提交与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申请者本人到人事处签订),合同制人员提交与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和所在学校购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保险购买不足半年者不可申请】;

11. 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附件4,报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其他事宜

1. 各单位认真组织试讲,并如实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由中层单位审查人审核签字并盖章

3. 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好后不签字,不盖章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认定学科务必选至二级学科

5. 联系人及方式:

 张荣萍:0835-2882235,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

 刘   丽:028-86293069,成都校区一教324室。

 

附件:

1.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4. 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

5.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6.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无学生)

7.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有学生)

人事处

                                        2017年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