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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博士后制度 提升博士后培养质效——《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30 15:57:01 浏览次数:

作者:张荣萍    审稿:何     来源:人事处

今年4月,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从博士后平台建设、博士后招引、培养支持等方面实施了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博士后人才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学校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吸引和汇聚各方面人才来校从事研究工作,发挥博士后在学校科技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近日,学校印发了《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从健全管理机制、拓宽招收渠道、提高薪酬待遇、优化在站管理、鼓励科研创新等方面出台系列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明确教学科研单位对博士后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博士后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加强对博士后的管理和考核。落实合作导师对博士后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从博士后拟进站到出站的全过程,以及博士后的思想政治、学术规范、工作进度及质量等全方位,都应具有指导、检查和督促责任,切实发挥博士后导师在培养管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流动站的建设和评估管理,根据国家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在日常工作中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以评促建,建立平台资源的比较优秀,充分发挥流动站科技创新平台聚集青年优秀人才的作用

二是优化招收条件,拓宽招收渠道。为鼓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积极招收博士后,适当调整合作导师资格条件,近2年入选《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第五层次及以上至少一次,且主持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经费3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以上即可招收。根据培养目标、经费来源渠道、评价要素标准等,招收类型分为专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在职博士后和联合培养博士后四种类型,其中专职博士后又根据博士教育经历,分特别资助、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三种类型,分类享受相关待遇。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调整出站要求。规范博士后招收程序,从岗位发布、进站申请、学校初审、单位考察推荐、拟录公示、签约进站等均作了详细规定。严把入口关,重点考察博士后的思想政治表现,着重评价博士后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以确保招收的博士后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科研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为提升博士后培养水平,增加博士后科研成果产出,针对博士后申请延期、出站条件等过程管理进一步做了明确规定。适当提高延期出站条件,支持优秀博士后潜心开展科学研究。适度调整正常出站条件,增加对单个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要求,论文实行指数核定。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健全激励机制。构建起学校、单位、合作导师“三位一体”资助模式,特别资助类、重点资助类、一般资助类专职博士后的年薪分别不低于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在站期间达到一定业绩要求,学校单列奖励博士后和合作导师各0.5万元。同时,鼓励合作导师及单位对绩效突出的博士后进行叠加奖励。大力支持和鼓励博士后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其中竞争性申报项目按规定可用于生活补助及绩效奖励部分的,学校按规定叠加发放。畅通博士后职称晋升通道,每年单列3个特聘副高级职称指标。在站2年期间取得突出成绩的特别资助类专职博士后,可单列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其他专职博士后符合招聘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近年来,学校持续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博士后工作制度、加大各项政策支持力度、举办“天府农科博士后论坛”等,大力营造博士后创新创业氛围,博士后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为学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后备力量。近五年,博士后招收规模稳步扩大,博士后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累计招收博士后170余人,共37人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科研资助项目、11人获省博士后科研特别资助项目,累计资助经费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