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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岗位聘任为抓手 释放人才发展活力——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1-06-29 11:42:01 浏览次数:

作 者:周 红  审 稿:何 桦  来 源:人事处

 6月25-26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评审(认定)会在成都校区举行。党委书记庄天慧,岗位聘任委员会主任、校长吴德以及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评审会,副校长刘登才主持评审会。

评审会上,庄天慧要求评委们要本着对全体竞聘教师负责的态度,统筹不同岗位类型,兼顾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教师的整体表现,充分体现评审的高水平和公正性。她指出,参加岗位评审的评委多数为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希望大家能从评审中看优秀、找差异,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照指标和条件,帮助优秀教师找准奋斗目标,助力教师成长,并要求各单位一定要做好未通过人员的鼓励工作,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力争在下一轮岗位聘任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切实营造积极健康、和谐发展的竞争氛围。

吴德多次强调并提醒评委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统筹考虑竞聘教师的学科类型、任职年限和工作实绩,注意把握三个“突出”,即结合岗位类型,突出分类评审差异;依托两大计划,突出不同岗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兼顾任职时间,突出在岗期间的累计贡献。

前期,经个人申报、所在中层单位初审、学校审核、公示等程序,共有385人进入学校评审(认定)会,评委们在逐一听取业绩汇报、认真审阅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赞成票数从高到低排序,赞成票超过评委实到人数的1/2以上为通过。最终,共43人拟聘为教授三级岗、41人拟聘为副教授一级岗、128人拟聘为副教授二级岗、20人拟聘为讲师一级岗、81人拟聘为讲师二级岗、3人拟特聘认定教授二级岗、16人拟特聘认定教授三级岗、4人拟特聘认定教授四级岗、33人拟特聘认定副教授三级岗,同时,有4人明年即将退休并符合相应等级岗位申报条件,拟聘为相应等级岗位。这是学校新修订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20]22号)正式发布以来,第一次开展岗位聘任。新办法的高标准、高要求、能上能下的动态机制,助力不同岗位类型教师高质和谐发展,形成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

更高标准,兼顾不同岗位类型

2018年,学校修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首次增加申报高级岗位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也就是我们口中的“首要条件”,经过3年的实施,2020年学校再次修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将申报高一级高级岗位的首要条件规范为“入选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或专业建设支持计划层次”,同时对各级岗位的具体申报条件也适当作了一些调整和提高,将原与两大计划相关的条件均规范为入选计划层次,通过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两大支持计划的有效衔接,注重了政策联动与协同推进,有效助力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等不同岗位类型教师更加明确自身定位、锚定努力方向。

动态管理,激发教师动力

新办法加大了动态评审力度,打破了副教授一级和副教授二级岗位“终身制”,与教授三级岗一同纳入动态评审范围,任期三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评审。对于纳入动态评审的岗位聘期期满人员,未申报或申报评审未通过,直接聘任至下一级岗位,在本次岗位评审中,因未进入评聘限额120%或进入限额评审未通过,需动态至下一级岗位的有18人(其中5人由教授三级岗动态至教授四级岗、7人由副教授一级岗动态至副教授二级岗、6人由副教授二级岗位动态至副教授三级岗)。这种动态管理评审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真正使业绩突出的有荣誉,业绩一般的有压力,业绩较差的有危机,有效激发了不同岗位类型、不同岗位等级教师的内生动力与活力。

以人为本,尊重累计贡献和奉献

新办法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累计贡献和奉献。办法中规定,申报本等级岗位对“首要条件”不作硬性要求;每次动态评审,最多只比现岗位降低一个等级聘任,且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副教授一级和副教授二级岗位人员可不再动态。同时,对次年将退休的教师进行认定性评审,一是聘任至曾任的最高等级岗位;二是任副高级职务12年以上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三是在副教授二级岗上工作5年以上且任副高级职务10年以上的人员聘任副教授一级岗。无一不彰显原则下的人文关怀。

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深度挖掘人才资源潜力,不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面对新时代师资队伍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校与时俱进、顺势而为,不断修订完善人事相关政策文件,深化改革人才评价机制体制,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为抓手,进一步激发教师活力,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