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同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通知》,公布了全省2012年申请授予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评审结果,我校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三个学科的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议权,草学、风景园林、体育教育训练学三个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评议权全部获得通过。
具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学科组,有权在校内相应的学科范围内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经学科组评议通过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将按程序报省高等学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