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破僵化的用人机制,建立一种更加灵活、开放的用人模式?
如何突破事业编制的藩篱,采取一种既能优化结构,又能激发活力的人才使用方式?
如何摆脱校内外各种因素的制约和束缚,拿下人事制度改革这块既难啃但又不得不啃的“硬骨头”?
如何破解当前制约我校师资队伍进一步发展的两大“瓶颈”——编制控制数和岗位空缺数限制的这一难题?
翻开“红宝书”——《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制度选编》,充分体现了“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这一观点,位于目录前列的,是学校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的政策文件。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置于其中,既不起眼也不瞩目,但它却是我校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的重要法典,也是我校近1500名教职工维护自身利益的尚方宝剑,更是开篇四个“如何”的答案所在。
管理体制:越来越完善
合同制聘用在我校早已不是新事物,有一名合同制聘用员工自1984年起就在学校工作,工龄长达32年,只是以前称作“非编”,现在叫“合同制聘用”。
2010年以前,学校尚未统一、集中、规范地管理,由各中层单位自主聘任和管理,招聘条件标准各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待遇也是悬殊有别,可以用“相对比较混乱”来形容。
2010年的元旦节刚刚过去,一系列关于非编人员的管理文件同时呈现在人们眼前,着实让人有点应接不暇——《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非编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勤非编制专业技术和管理助理人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关于非编制聘用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这是学校首次对非编人员的入职条件、招聘程序、待遇级别、考核评价、续聘解聘与离职等作了统一的规定,并收归学校统一管理。
2012年,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上述文件进行了整合和完善,出台了沿用至今的校人发[2012]25号《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它能在学校紧锣密鼓不断完善和修订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大环境中,运行四年之久尚未发现大的偏差,且被众多兄弟院校参考、借鉴和认可,足见其一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近日,学校再次结合实际,理清思路,破解难题,对该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内容更完善、体系更完整、条件更合理、管理更人性、操作更规范,将会成为学校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关于合同制聘任人员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依法依规:越来越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等上级相关法规和政策,是制定《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重要法则和准绳。 《事业编制人事调配和管理规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管理岗位职员聘任管理办法》、《中层单位基金划拨与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课时津贴和坐班津贴发放办法的实施意见》等学校相关政策和制度,是制定《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重要依据和遵循。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科学化、人性化和规范化,以文明、理性、平和的方式使改革与发展的体系更健全,运行更顺畅,管理更有效,保障更有力,服务更到位,作用更突出,人心安定、秩序井然、和谐幸福的局面自然形成。
岗位设置:越来越合理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及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职能的不同,将合同制聘用岗位分为了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政工助理、技术助理和工勤人员等七个类别。
教学助理:仅在事业编制教师明显不足的本科必修课程设置,承担一定的教学、教研任务。
实验助理:按实验室或试验基地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教学实验或试验任务的实际需要设置,承担一定的实验课程讲授、实验准备及实验室管理等职责。
科研助理:原则上按科研项目主持人所承担的各类项目经费进行核定,协助项目负责人从事科研服务、科研辅助工作。经费在30-49万元、50-99万元、100万元以上可分别设1-3个岗位。在核定的科研助理岗位数内可设置聘用工勤人员。科研助理和科研工勤人员,学校分别从其项目经费中按每人每年收取2万元和1万元基本劳务费。
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原则上根据各单位师生员工的数量、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承担行政或学生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技术助理:仅在后勤与服务部门的技术岗位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设置,承担技术研发、推广、维护或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工作。
工勤人员:按工种类别等设置岗位,主要在学校保卫处、图书馆、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设置。
学校自2010年起就没有再招聘本科学历的事业编制人员,自2012年起就没有再招聘硕士学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教学科研岗位紧缺的艺体硕士除外),唯一的目的,就是拟将剩余的编制数全部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教学科研紧缺岗位的师资补充,而在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及管理与服务岗位都采取以合同制聘用的方式进行人员补充。
目前,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已达1486人,其中教学助理9人、实验助理52人、科研助理68人、管理助理185人、政工助理28人、技术助理40人、工勤人员1104人。
就在当前,学校又公布了109个助理岗位正在紧锣密鼓地公开招聘,报名火热进行中。
合同制聘用人员的数量,差不多与编制内人员的数量持平,已经成为了学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岗位条件:越来越严格
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岗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应具有研究生学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科研助理和技术助理岗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对于特殊工种要求具有从业资格证的,学历和年龄条件才可适当放宽。
工勤岗位按不同工种确定相应的具体条件,原则上女不得超过45周岁、男不得超过50周岁。除了勤杂工和普通工外,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除了学历学位和年龄等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根据具体的岗位要求设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其他条件以及具体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学校当前正在进行的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中,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招聘一名技术助理,主要从事崇州基地的拖拉机驾驶,同样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已经引起了部分教职工的“吐槽”。
目前,学校合同制助理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人员132人,占34.6%;具有本科学历人员222人,占58.2%。合同制工勤人员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30人,大学本科学历人员24人。
招聘程序:越来越规范
学校合同制助理人员的招聘程序,完全与引进人才、事业编制博士的招聘程序一样,严格按照公开招聘、中层单位和学校两级考核的机制进行。
招聘计划申报与审核:各中层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用人计划,学校根据工作任务和现有人员情况,以及岗位基本条件进行审定后,在校园网及其它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公开招聘。
单位初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系(室)负责人、有关专业教学科研人员等9-11人组成单位面试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初试,每个岗位原则上应按1:2的比例确定一个推荐人选和一个后备人选,如无后备人选须书面说明真实原因。
学校面试: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等11-13人组成学校面试组,对通过了单位初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要求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公示及入职手续办理:面试通过的人员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岗位晋升:越来越有盼头
助理岗位设置了七个等级,一至七级分别对应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副教授三级、讲师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助教一级、助教二级、员级,或者对应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位的六级(副处级调研员)、七级(科长)、七级(主任科员)、八级(副科长)、八级(副主任科员)、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工勤岗位根据技能要求、工作难度和强度等不同划分为五级至特级等六个岗位等级。
对于新聘的助理人员,根据其学历学位直接认定其岗位等级,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认定为七级,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认定为六级,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认定为四级。
对于新聘的工勤人员,根据其工种或专业技能要求直接认定其岗位等级,如一级建筑和维修工等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工种直接认定为一级。
助理和工勤人员,在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经中层单位考核和推荐,可以申报晋升上一级岗位。学校每年1月开展已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晋升申报与评审工作,其中助理的一级至三级和工勤的特级由校务会议定,其余岗位由人事处组织评审。
“仅凭工作年限和中层单位宽松的考核,就能一步步往上晋升到相当于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副教授三级岗和管理岗位的六级职员(副处级调研员),这也太容易、太不公平了!”这是2014年1月开展助理岗位等级晋升公示期间,校长信箱收到的来自学校一名编制内教职工的反映。
的确,站在不同的角度,也不无道理。比如目前学校助理四级岗人员有71人,相当于事业编制专业技术讲师三级岗,而学校事业编制内教职工要晋升讲师三级岗除了每年需要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外,还需发表2-3篇收录论文。或者相当于管理岗位得八级职员(副科长)岗位,而由于学校科级机构和职数的有限,全校的副科长岗位也才仅仅22人。
不同的岗位,对学校的奉献和贡献点不一样,或许换了立场和角度,看法迥异。
待遇调整:越来越满意
基本工资调整:按学校2016年5月核定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执行,并依据国家对事业编制人员调资情况适时动态进行相应调整。
校内津贴调整:助理岗位的校内津补贴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坐班津贴或课时津贴,且分别对应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相应标准执行。其中,科研、技术、管理和政工助理按月发放坐班津贴,教学和实验助理按承担教学工作量计发课时津贴,且课时津贴低于其岗位等级所对应的管理与服务岗位相应标准坐班津贴的,以学期核算按对应坐班津贴标准补差。
工勤岗位的校内津补贴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从五级至特级分别赋予0.56~1.3的系数,乘以学校编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数,即为各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且依据学校编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的调整动态相应调整。
绩效考核奖:在每年的教师节和春节,分别增发1个月和2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层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及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年度绩效考核奖。
绩效管理费:划拨各中层单位的绩效管理费均包括了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年度绩效奖励、集体活动费、节日慰问费和加班费等支出。
经梳理,从2012年至今,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已经实现了连续四年高达七次的待遇调整:
2012年1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上调了100元;
2013年1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上调了100元;
2013年7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上调了100元;
2013年7月:助理一级岗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上调了0.1,助理二级至四级以及工勤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上调了0.2,助理五级至七级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上调了0.3;
2014年1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上调了100元;
2014年8月:坐班津贴和课时津贴基数上调了20%;
2015年10月:依据国家对事业编制人员调资情况进行测算,不同岗位等级基本工资上调了280元~100元不等。
此外,绩效管理费及年度绩效考核奖也依据学校编制人员的调整作了相应的动态调整,同时,岗位等级晋升后,各项待遇标准也会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将合同制助理人员与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实际发放工资标准进行了测算和对比,结果显示:合同制助理人员已经超过了编制人员的11%~24%。
福利保障:越来越人性
保险体系:自2007年起,合同制聘用人员就已经全覆盖纳入了社会保险体系,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待遇。
住房待遇:助理人员按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作为住房补贴发放。本人如有意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交申请由学校代扣代缴。如果学校有房源,可按规定申请集体宿舍、单间或成套住房。
带薪休假:根据工作安排,寒暑假及周末带薪轮休,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女性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及待遇。
党团关系:按规定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可自愿加入工会组织,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岗位调配: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可按一定的程序在岗位系列之间、单位之间或校区之间进行调配,但工勤岗位调配到各类助理岗位,必须按新进人员聘用程序处理。
离职服务:不管合同期满与否,随时可提出离职申请,做好工作交接后即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协助离职人员办理保险、住房公积金或经济补偿等相关手续。
考核评价:越来越全面
考勤和年度考核:聘用人员的考勤和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待遇发放及岗位等级晋升的依据。年度考核优秀者奖励 1000元,基本合格者扣发50%的年度考核绩效奖,且该年度不作为岗位等级晋升的工作年限。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扣发全部年度考核绩效奖。如无特殊原因,则应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等级晋升考核: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等级的人员,需提交在现岗位工作期间的总结,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提交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岗位调配考核:申请由科研助理转任实验助理、管理助理或政工助理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业绩突出的方可推荐同意转任。
合同期满考核:对于聘期将满的人员,将由用人单位进行合同期满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
解除合同:对于因个人原因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法律、校规校纪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在聘期内攻读学历学位或离岗进修学习,劳动合同则自行解除。
近年来,学校围绕建设符合我校实际、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人事制度的目标和要求,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延揽、人事调配、薪酬激励、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做法,充分构建了靠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推进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
改革未有穷期——解难题,需真枪真刀革弊;脱困局,需攻坚克难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