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退字〔2026〕8号
关于张强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人社部发〔2024〕94号、川人社函〔2025〕32号及川农大校人发〔2025〕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以下同志于2026年9月退休,自2026年10月起计发退休待遇:
单位 姓名(档案出生年月、岗位等级、薪级)
党政办公室 张 强(1966.4、三级专业技术岗位、50薪级)
林学院 刘应高(1964.9、二级专业技术岗位、53薪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毅弘(1965.9、三级专业技术岗位、48薪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