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工作业绩评分细则》(附件1)和《教职工奖励办法》(附件2)《关于教职工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附件3),即日起启动2025-2026年度教职工业绩和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与业绩。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具体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4。
三、申报时间
(一)2025年8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成果与业绩:请于2026年7月2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中层单位。单位于2026年7月3日前汇总交相关审核部门。
(二)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与业绩:请于2026年8月5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中层单位。单位于2026年8月6日前汇总交相关审核部门。
四、特别提示
(一)请各中层单位高度重视,负责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及时、如实申报业绩和奖励。
(二)咨询电话:
教务处:樊晓梅(指导竞赛)13981978368,张宇(教材)13882442291;
研究生院:朱涵明月(指导竞赛)15828062602,彭焕伟(教材)15680921702;
科技管理处:肖熠(获奖、平台)18628180645,刘雨舟(论文、著作等)18382424843;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邹华围(横向科研、科技培训、表彰奖励)15008311657,蒋攀(科技特派、宣传报道)18602809400,晋超(主推技术、智库建议)13378384415;
人事处:李琳 18030789905,杨晓梅 18683580019。
附件:
1.
附件1:《教师工作业绩评分细则》(校人发〔2023〕6号).pdf;
2.
附件2:《教职工奖励办法》(校人发〔2023〕7号).pdf;
3.
附件3:《关于教职工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校人发〔2023〕33号).pdf;
4.
附件4:教职工业绩和奖励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docx。
人 事 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