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退字〔2025〕3号
关于王刚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人社部发〔2024〕94号、川人社函〔2025〕32号及川农大校人发〔202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以下同志于2025年4月退休,自2025年5月起计发退休待遇:
单位 姓名(档案出生年月、岗位等级、薪级)
都江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王 刚(1962.04、二级专业技术岗位、51薪级)
农学院 龚国淑(1964.04、三级专业技术岗位、51薪级)
资源学院 吴德勇(1965.03、八级专业技术岗位、44薪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