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退字〔2024〕14号
关于廖尔华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发〔78〕104号、川农大校人发〔202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以下同志于2024年12月退休,自2025年1月起计发退休待遇:
单位 姓名(档案出生年月、岗位等级、薪级)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廖尔华(1964.1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45薪级)
图书馆 詹永勤(1969.1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37薪级)
后勤管理处 潘 宏(1964.12、四级专业技术岗位、47薪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