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合同制助理特聘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考核合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后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获学士学位后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二、系列认定
1.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认定为助教或讲师;
2.技术助理,按具体岗位或取得的职业资格证进行相应的认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推荐评审
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公共服务、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考核意见,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审核。
单位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公共服务、岗位能力、教学科研业绩、履职尽责情况等),并填写《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其他事宜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截止2024年5月。
(二)所有人员的申请表及各单位汇总表,请于5月15日前报相应校区(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王驰;成都校区:1教321室,张荣萍,政策咨询电话028-86293190;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陈妍)联系人,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39251750@qq.com。
附件1: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docx
附件2:合同制助理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