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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人员公开选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16:28:00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学校科研助理中公开选聘3人调配至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校科研助理(不含自聘或代管)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中共党员;

(二)来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截至今年1231日);

(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40岁及以下(1983101日及以后出生)。

二、选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人员选聘申请表》(附件),于20231016日之前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含单位及校区)。

(二)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员来校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及业绩等作出评价,并给予是否同意申请的明确意见,于20231018日之前交人事处。

(三)学校考评。学校成立考评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学校审定后统一调配。

三、联系方式

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沈黎(0835-2882226

成都校区:1321室,刘奕(028-86293061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人员选聘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