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破格通道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2〕22号)(附件1)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选择申报类型,并如实准确填写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2)。申报教授的,请同时提供2项代表性成果电子版,用于同行专家评议。所有申报材料请于9月19日下午18:00前交业绩归口教学科研单位审核。
(二)单位评审委员会推荐
1.资格审核。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公共服务、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考核意见,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审核。
2.评审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公共服务、岗位能力、教学科研业绩、履职尽责情况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原则上可无差额推荐。
3.材料报送。由单位汇总并在《申报表》相应栏填写明确的推荐意见,于9月26日下午18:00前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教授申报人员2项代表性成果电子版等材料报人事处资格复审。
4.材料公示。资格复审与单位推荐结果公示同步进行,推荐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需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推荐的,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有弄虚作假、“打招呼、说情拉票”等行为。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字号、单倍行间距填报,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三)教授申报人员可申请不超过2名同行专家回避评议。如有申请的,请于9月26日前将申请交人事处。
(四)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五)相关咨询联系人:张荣萍(028-86293190、0835-2882325),
材料报送: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晏嫣(0835-2882325)
成都校区: 1教321室,张荣萍(028-86293190)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魏俊益(028-87123392)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2〕22号).pdf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rar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