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22]28号)和《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个人申报、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审核、人事处复审,现将高级评聘岗位申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业绩分排序进入评聘限额120%的人员名单,以及符合认定和特聘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将进入学校评审。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教职工如对上述人员名单及业绩评分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6293660)、人事处(0835-2882325/028-86293052)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请评聘岗位进入评聘限额120%的人员下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比照样表按要求填写,于6月14日下午下班前交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人事处。符合认定和特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无须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业绩一览表》。
雅安校区:文娜,综合楼412室,0835-2882325
成都校区:李琳,1教321室,028-86293052
都江堰校区:廖杰,综合楼5313室,028-87123392
附件:
1.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业绩一览表》.doc
2.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业绩一览表》(样表).doc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