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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15:23:4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一)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工作;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经费及用途

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申报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资助类别进行申报。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二)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三)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20181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获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我省往年入选项目,或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我省“天府峨眉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均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线上申请

申报者登录“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0:11000/login)留学人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申报2023328前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附件。

登录账号、密码由人事处人才办统一分配,往年已申请成功的账号依然有效。

(二)提交线下材料

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查看系统流程图提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一起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双面印刷

证明材料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未做留学人员身份认证的访问类留学回国人员应同时提供留学邀请函、留学完成证明信、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职称证明复印件;(4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5)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6)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者持纸质申报材料1套,2023417交各校区办公室,人事处人才办审核后统一盖章推荐上报。

(三)各校区材料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0835-2882325

 红:成都校区一321028-86293061

 妍:都江堰校区五教313室,028-87123392

申报人请加入2023年川农大留学人员项目申报”QQ群,以便申报授权及其他事项沟通(群号562286407)。

 

人事处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