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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15:59:16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一)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经费及用途

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申报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资助类别进行申报。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2017年1月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本计划往年入选项目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申报人应为在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6.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通过评审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分别给予每户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国家和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往年入选者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申报者登录“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0:11000/login?logout)留学人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申报,2022年4月13日前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附件。

登录账号、密码由人事处人才办统一分配。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查看系统流程图提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一起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双面印刷)。

 “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证明材料: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近八年出入境记录打印件;(4)有关职称证明复印件;(5)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6)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7)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

“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证明材料: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4)企业注册和发展证明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等);(5)申报人创办企业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年进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以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与新冠病毒免疫研究有关的企业,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

2.材料报送要求。申报者持纸质申报材料1套,于2022年4月19日前报所在校区指定办公室“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类申报者,须持纸质申报材料先报所在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部门或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再报送),人事处人才办审核后统一盖章推荐上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嫣: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0835-2882325

尚永胜:成都校区一教321室,028-86293069

 妍:都江堰校区五教313室,028-87123392

申报人请加入“2022年川农大留学人员项目申报”QQ群,以便申报授权及其他事项沟通(群号:479315836,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

 

人事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