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103号)要求和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
二、资助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学校对获资助人选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
(二)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三)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五、其它事宜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要求及时申报。
(二)所有申报材料于3月7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
(三)联系人及方式
晏 嫣: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0835-2882325;
张荣萍:成都校区1-321室,028-86293190。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