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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11:26:18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第二批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

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推广型、实验技术、辅助系列。

二、申报条件

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30号,附件1)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authserver.sicau.edu.cn/authserver/login)在业务直通车栏目点击人事系统,在职称申报板块如实填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手册》),并于11月29日之前将《简表》交所在中层单位审核。

管理与服务岗位教师在业绩主要归口的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图书、工程、会计等辅助系列在本单位申报。

教职工按岗位主要职责和业绩,选择申报类型,学科评审组推荐评审后不能再更改申报类型,学校评审会将分类型、分级别进行评审。

相关提示:

1. 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账号为教师本人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的前6位。如不能登录,为保护个人隐私,请到三校区网络服务大厅(雅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成都校区一教二楼,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204室)重置。

2. 如系统中基本情况栏目获取信息不全,请返回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首页信息修改板块中补充完善(其中学习经历从大学本科起填写),具体操作见《关于维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职工信息的通知》(https://rsc.sicau.edu.cn/info/1024/4008.htm)。

3.《简表》中填报数据分两类,一类由系统直接获取(不能修改,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另一类可新增或编辑(需参照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中层单位审核)。

4.下载《简表》和《主要业绩表》,《主要业绩表》用于填报《简表》相应版块内容。

(二)学科评审组推荐

1.组建评审组

按正处级教学科研单位组建学科评审组(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单列组建),本单位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监督推荐评审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评审工作需要对成员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单独成立辅助系列学科评审组,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推荐评审工作。

2.推荐名额

1)各学科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不超过3人、商旅学院不超过3人、都江堰校区基础教学部不超过1人。

2)辅助系列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学校单独成立辅助系列学科评审组,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3.推荐评审

学科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等),并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

推荐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参照附件3),同时将业绩材料进行展览。

4.材料报送

各学科评审组于126日下班前将公示无异议者的评审结果报人事处。材料包括:学科组评审结果统计表(系统中直接下载)、申报人员简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1139251750@qq.com)及业绩支撑材料。

(三)学校资格复审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科评审组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名额不再增补。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师德师风及“打招呼、说情拉票”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聘任的则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教师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须指派专人对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张荣萍(028-86293190)。

材料报送: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晏嫣/0835-2882325)、成都校区(1教321室,张荣萍/028-86293190)、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罗俊/028-87123392)。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30号).pdf

 附件2: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材料报送目录.docx

 附件3:学科评审组资格审查及推荐结果公示模板.docx

 

人事处      

2021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