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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17:27:18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按照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将分两批次开展,即日起启动第一批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

本批次包括单列认定性评审、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三个系列的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30号)(附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authserver.sicau.edu.cn/authserver/login)在“业务直通车”栏目点击“人事系统”,在“职称申报”板块如实填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手册》),并于10月18日之前将《简表》交所在中层单位审核。

相关提示:

1. 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账号为教师本人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的前6位。如不能登录,请到三校区网络服务大厅(雅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成都校区:一教二楼,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204)进行重置。

2. 如系统中“基本情况”栏目获取的信息不全,请申报老师返回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首页在“信息修改”板块中先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见《关于维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职工信息的通知》(https://rsc.sicau.edu.cn/info/1024/4008.htm)。

3.《简表》中填报数据分为两类,其中一类为系统直接获取数据,不能修改也不必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另一类为可新增或编辑的数据,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报中层单位审核。

4. 从系统中下载《简表》和《主要业绩表》。其中《主要业绩表》为申报者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主要工作业绩,用于参照填报《简表》相应版块内容。

(二)单位审核推荐

各中层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等),同时在系统中和纸质版《简表》相应栏填写明确的推荐意见,于10月20日前将《简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人事处。

(三)学科组评审及业绩展览

学校成立综合学科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推荐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校内展示和公示7天。

(四)学校评审会评审

业绩材料展示和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学校评审会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并报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师德师风及“打招呼、说情拉票”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聘任的则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教师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须指派专人对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人

相关咨询:张荣萍(028-86293190)。

材料报送: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晏嫣/0835-2882325)、成都校区(1教321室,张荣萍/028-86293190)、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罗俊/028-87123392)。

附件: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30号).pdf

 

 

人事处       

2021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