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级领导岗位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聘6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单位 |
科级机构 |
空缺职数 |
空缺职级 |
校团委 |
办公二室 |
1 |
副 |
学生处 |
学生二科 |
1 |
正或副 |
科技管理处 |
学科平台建设科 |
1 |
正或副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学科建设办 |
1 |
正或副 |
高等教育研究室 |
1 |
正或副 |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 |
外籍人员管理科 |
1 |
正或副 |
二、申报范围
(一)仅限空缺岗位所在校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范围内(在编干部和合同制助理人员)进行申报。
(二)现任科级领导干部不再申报其他岗位的同级职位。
三、选聘条件
(一)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20〕10号)(附件1)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执行。
(二)校团委办公二室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涉及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工作年限均以来校后工作时间计。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报名时间:8月31日至 9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并自愿申请人员,请真实、准确、详细填写《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
3.单位审核:所在中层单位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人事处。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一教321室,徐老师,028-86293061;
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李老师,0835-2882226。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答辩与推荐
学校成立考评组,组织竞职答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1名考察人选(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对推荐确定的考察人选,授权其现工作单位党组织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学校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人事处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2.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