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即日起启动2021年下半年教师单科课程进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范围和方式
学院选派拟承担新开设必修类课程专任教师到相关高校进修学习。
(一)教师须选择拟进修课程教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授课教师;
(二)以3-6个月的单科课程进修为主。
二、进修申请和时间
(一)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选派有进修需求的教师,于7月6日前将进修申请表交教师工作部;
(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共同审核后,报学校集中审批;
(三)经学校批准后,通知相关学院及个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进修待遇和经费
(一)教师进修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二)学费由学校统一支付,进修期满成绩合格后凭票据报销。对方学校能统一安排住宿的,凭财务出具的发票报销住宿费;不能统一安排住宿的,按照500元/月发放租房补贴(同城除外);
(三)省外每人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可按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报销进修课程相关资料费(需购书明细及小票)。
四、相关要求
(一)学院须统筹安排教学和进修工作,合理安排进修顺序及名额;
(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学院及教师本人共同配合、协调联系进修单位;
(三)教师进修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学习或退学;
(四)教师完成进修后应及时回校工作,并在一周内将学习完成情况、成绩单等材料送教师工作部备案,作为其考核和经费报销的依据;
(五)培训结束后,教务处和学院应及时安排、教师须积极承担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任务。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范海鹰(成都校区一教321室,028-86293118)
王 洪(雅安校区综合楼408室,0835-2882993)
陈 妍(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028-87123392)
附件: 单科课程进修申请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