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雅安市“雅州百千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18:52:41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按照雅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雅安市雅州百千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雅人才办202114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雅安市“雅州百千英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创新菁英

1.基本条件:来校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仅限社保和公积金关系在雅安校区老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主导产业,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成果转化前景良好,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同时至少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5年内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课题)。

2)是国家或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本市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5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1000万元以上)。

4)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

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外观专利除外)。

6)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2.0以上的学术论文。

(二)科技菁英

1.基本条件:来校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仅限社保和公积金关系在雅安校区老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同时至少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平台建设类项目除外)。

2)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15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250万元以上)。

3)作为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外观专利除外)或者作为前三发明人取得两项以上实用新型授权。

4)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5)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检索论文2篇以上。

(三)雅州名师

1.基本条件:我校在编教师,原则上仅限社保和公积金关系在雅安校区老师。

2.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鲜明的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坚持一线教学、教研,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研究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

4)获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表彰(表扬),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离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低于5年。

二、有关说明

(一)已获得雅安杰出人才奖”“雅州工匠的,不再参加推荐(自荐);“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可申报纳入“雅州百千英才计划”相应培养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以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二)参加推荐(自荐)的各类人才仅限申报一类培养类别。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务必于6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2)发人事处经办老师邮箱(253190141@qq.com),人事处统一装订盖章后,618日报送雅安市委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戢林(成都校区一教324室)

话:028-8629306918224035797


附件:

1.雅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14号文件

2.候选人推(自)荐审批表


人事处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