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近期新进博士学位教职工认定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近期新进博士学位且尚未认定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员如实填写《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以下简称《申报简表》,附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请各单位结合工作情况填写考核意见,并在《申报简表》单位考核意见栏内明确“经评议,该同志符合(不符合)讲师资格条件,同意(不同意)申报”。
(三)请各单位认真清理并逐一通知相关人员,于9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简表》交人事处。
(四)联系人及方式
晏 嫣:0835-2882325,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
张荣萍:028-86293190,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罗 俊:028-87123392,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
附件: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