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教授竞聘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各本科专业师资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在校内选聘7名教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专业
在以下7个本科专业各选聘1名教授:
(一)经济学院:经济学
(二)管理学院:审计学
(三)水利水电学院:农业水利工程
(四)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
(五)旅游学院:酒店管理
(六)商学院:市场营销、资产评估
二、竞聘条件
(一)师德优良,任副教授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从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副教授时间起算,截止2019年10月31日)。
(二)具有所报专业的学科或工作背景,近5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了与专业相关的显著成绩。
(三)对所报专业未来的发展能切实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申报者填写《本科专业教授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申报人员所在中层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月25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成都校区一教324室)、都江堰校区党政办(综合楼5313室),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468929@qq.com。
报名情况公布:在人事处网页动态适时公布。
联系电话:0835-2882325,028-86293069。
(二)资格审核
由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对照公告规定的竞聘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学科评审组评议推荐
学校成立综合学科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定和评议,并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答辩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专业产生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10天。
(六)学校审定与聘任
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校务会审定后发文正式聘任,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
受聘人员必须承担申报专业的核心骨干课程,未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须调入申报专业所在学院。
四、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本科专业教授竞聘报名登记表.docx
人事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