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聘5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职位
单 位 |
科级机构 |
空缺职数 |
空缺职级 |
宣传统战部 |
统战科 |
1 |
正或副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办公室 |
1 |
正或副 |
外籍人员管理科 |
1 |
正或副 |
林学院 |
团委 |
1 |
副 |
管理学院 |
党委办公室 |
1 |
正或副 |
二、申报范围
(一)仅限在空缺岗位所在校区符合条件的人员范围内(在编干部和合同制助理人员)进行申报;
(二)现任科级领导干部不再申报其他岗位的同级职位。
三、选聘条件
(一)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8]28 号)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执行,其中:
1. 申报宣传统战部和学院党委办公室及团委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团委职务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可减少1年。
2. 国际交流合作处职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外语应用能力强。
(二)涉及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真实、准确、详细填写《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所在中层单位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事处。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5日18:00,具体岗位报名情况将在人事处网页实时公布,各申报人员可根据情况在报名截止前进行调整。
报名地点: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成都校区一教321室),联系电话:0835-2882226,028-86293061。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纪委办公室按照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答辩与推荐
学校成立考评组,组织竞职答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每个岗位产生不超过1名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对推荐确定的考察人选,授权其现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
(五)学校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人事处提出拟聘人选报校务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科级领导岗位聘任申请表.doc
2.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
人事处
2019年7月1日